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一地二租收了部份租金未交场地 还到法院起诉索要剩余租金

发布时间:2019-09-12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哈尼玛特)近日,木垒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托某诉称被告海某租赁他的草场,租赁期限为一年,租赁费5000元,当场支付1000元,剩余的租赁费被告以并未使用草场为由拒绝支付,故诉至法院。

  法庭调查中,原被告达成协议,被告租赁原告草场是事实,但因原告长期在外,他的草场由他哥哥看管,故在他出租草场之前,他的哥哥就已经将他们三兄弟的草场一并租给了加某,租赁期限为三年,租期还未到期。所以被告去入住草场时被加某赶出了草场,一直未能使用草场,且只能重新租赁其他人的草场放牧。但庭审中原告并不承认此事,一直要求被告应当支付租赁费。

  真相究竟如何,此案到底谁对谁错呢?双方各自对自己的主张提供了证据。原告向法庭提供了租赁合同一份,证明租赁草场的事实,被告无异议。被告针对自己的辩解向法庭提供了证人加某。加某讲述了事实真相,并向法庭提供了他本人的三年租赁合同书一份(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经质证,原告仍然不认可,认为他手中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合同被告应当支付租赁费。

  承办法官遂向原告释明一地不能二租,事实需证据确凿,但原告以手中有合同为由要求下判。法不容情,法不容狡辩,每件纠纷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每个案件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且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否则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支付租金。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