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出席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欢迎晚宴并发表重要讲话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深化整治织牢粮食安全防护网
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回眸2024 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应

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职期间对外所欠货款由公司承担给付的责任

发布时间:2015-02-05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丁开丽 张彩虹)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公司名义对外所欠的货款,应由工作人员来给付还是由公司来付?喀什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判决由公司承担给付的责任。

  2012年10月6日至15日,被告某能源公司下设的喀什分公司陆续在原告商贸公司处购买价值2161181.54元的钢材,支付部分钢材款后,尚欠611000元的货款未付,由某能源公司喀什分公司经理严某于2012年10月15日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但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能源公司支付钢材款611000元、利息14257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本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将钢材交付给被告严某,由被告严某支付货款,应认定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由于被告严某受聘于被告某能源公司,担任被告某能源公司喀什分公司的经理,严某认可从原告处购买钢材,并通过被告某能源公司喀什分公司向原告支付了部分货款,应认定被告严某给原告出具欠条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遂判决被告西部能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611000元。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