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纪实
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国家林业局通知要求切实规范树木采挖移植行为

发布时间:2013-07-19  来源:央视网-新华社  字体大小[ ]

  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 国家林业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切实规范树木采挖移植行为。

  通知称,对采挖移植树木的行为,各地必须切实加强监管、严格规范。采挖树木,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运输采挖的树木,必须办理木材运输证。假植的树木再次采挖的,必须提供有关合法来源证明。除开展科研等活动必需外,禁止采挖原生地天然濒危、珍稀树木,禁止采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以及国家级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内的树木,及生态脆弱和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树木。

  通知还强调,要把林地保护管理放在森林资源管理的首要位置。严格依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审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控制用地规模,坚守林地红线。要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能占用宜林荒山荒地的不占用有林地,能占用劣质林地的不占用优质林地,切实保护好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

  通知要求,严厉打击毁林开垦行为,对林地非法开垦为耕地的,依法清理收回,退耕恢复植被。坚决杜绝以土地整理、耕地占补平衡等为名非法占用和损毁林地,对因此而非法占用或损毁林地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中国公民新闻网摘编彭启智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