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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论:“劳动最光荣”不能只是精神抚慰

发布时间:2013-05-02  来源:新华网-新华每日电讯  字体大小[ ]

  4月28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来到全国总工会机关,看望全国各条战线、各行各业、各个时期的劳动模范代表。期间,习主席详细阐述了自己的思考,“全社会都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维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要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一评

    有体面劳动才会有体面社会

    五一来临之际,习近平主席强调要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可谓切中了劳动节的本质。因为,劳动节本就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利益而设定。事实上,到了现代,劳动节几乎就是全民的节日。因而强调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也几乎囊括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合法性的所得、致富,都应当被体面地赋予。而所谓体面劳动,无外乎两个内涵:劳动机会和劳动权益的保障。

    强调劳动机会,在现代也就是指就业机会和平等的勤劳致富途径。在促进就业机会方面,政府当把扩大就业岗位放在经济发展的重要考量上,这也是一切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现在一些地方为了单纯适应经济的“转型”、“升级”,在产业结构的引导上,往往并没有兼顾到甚至无视本地人口的就业情况和需求,“留守人群”的出现与此就大有关系,当只有家人分离才能实现充分就业,这样的“体面劳动”无疑存在遗憾。

    另一方面,要促进劳动人口的自由和流动,加快对那些影响到公平就业的制度的改革,如户籍制度。同时,对于自由就业如个人创业,相关部门要着重在减少创业门槛上做加法,减少不必要的微观干预,并做好为创业人员的服务,致力于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总之,促进公民更好的创业,应该是实现全民体面劳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劳动权益方面,要更加注重劳动权益保护在法律上的执行问题。现实中,劳动权益方面的法律并不少,但诉诸法律的成本和门槛还较高,且在执行上严重不足。一些欠薪行为一拖就是几年,诉诸法律也无作用,这无疑是体面劳动不可承受之重。另外,无论是法律的制定还是执行,都要朝着更为精细化的方向上迈进,要让劳动者感受到权益被保障,法律应真正成为劳动者维权的后盾。

    当然,劳动权益保障更包括劳动报酬的合理问题。这方面,收入分配改革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收入调节和促进劳动“含金量”提高方面做双重加法,真正让劳动者感受到劳动的价值和光荣。收入分配改革之外,体面劳动的获得,仍离不开整体社会安全保障网的健全和提质。如在煤矿、爆竹等高危行业,如果能让就业人员享受到体面的社会保障,他们就能够更多地向违规作业说不,成为违规操作的抵抗者,于行业的整体发展也是重大利好。

    总的来说,体面劳动就是要让劳动者自由的劳动并能够通过劳动获得体面的生活。一个社会,正是要靠这样的体面劳动者越来越多才能够前行,他们既是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又应该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与目标。与此相关的社会制度都要朝这个目标努力,当劳动者的劳动权益能够“体面”地被保障,体面劳动才能成为现实,社会才能因此而体面。(朱昌俊)

    ■再评
    “劳动最光荣”不能只是精神抚慰

    提到“五一”,人们就会想到“劳动”。几十年来,“劳动创造价值”、“劳动光荣”的口号伴随着共和国共同成长。然而,几十年过去,面对非劳动性收入在分配中的比重加大,劳动者权益保护难以到位的现象,劳动的光环似乎正在褪色。一位在饭店打工的女服务员对记者采访她如何看待“劳动最光荣”时,无奈地表示自己活多钱少,她体会不到“劳动最光荣”。

    在“五一”劳动节前后谈论“劳动最光荣”这个话题,无疑很“应景”,也很有意义。但首先有一个事实必须得承认,那就是对于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来说,已经不再相信“劳动最光荣”这句话。而一个社会的年轻人,往往也是这个社会主要的劳动力群体,那么一个基本的结论就是:当今社会的主要劳动者群体,却不再像他们的父辈、祖辈那样信奉“劳动最光荣”。尤其是一些主要依靠体力、缺乏技术含量的劳动岗位,更是被很多年轻人视为低贱、没出息的象征。

    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除了个别人投机取巧、不劳而获的思想严重之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普通的劳动者无法通过他们的劳动获得社会的尊重,过上一种在物质和精神上都稍微体面些的生活。当“劳动最光荣”最终沦为一种缺乏实质内容的精神抚慰,成为一种画饼充饥,那么它迟早要迎来劳动者的质疑和摒弃。我们向广大劳动者灌输“劳动最光荣”的理念,从小培养国民热爱劳动,尊重劳动者的意识固然没有什么错,但更重要的还是通过增加他们的劳动收入,改善他们的劳动待遇,保障他们的劳动权益,来增加劳动对他们的吸引力和自豪感。

    如何实现这一点?首先是劳动待遇上的尊重,要保证劳动报酬在收入分配中占有合理的比例。这就亟须改变当前这种在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收入过低的现象,要让劳动者获得同自己付出的劳动相匹配的报酬,使他们能够体面劳动、体面生活。其次是劳动权益上的尊重,要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在受到任何侵犯的时候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和制度救济。如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被随意侵犯,却没有维权的渠道和办法,那么劳动对劳动者的吸引力必将大打折扣。

    最后一点,是想方设法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技能,为普通劳动者打开向上流通的渠道,创造条件让他们成为专业性、技术性的高端人才,给他们以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通过这样的方式,同样可以提高他们对自身职业和劳动的认同感和自豪感,进而在潜意识里接受“劳动最光荣”的观念。

    说到底,“劳动最光荣”在劳动者心目中失去市场,就在于普通劳动者没有得到与他们的付出相匹配的报酬和待遇,没有得到与他们的奉献相对等的社会地位。只有采取确实的措施,通过法律和制度来改变这种不堪的现实,“劳动最光荣”才有可能重新成为每一位普通劳动者的人生座右铭。(苑广阔)

中国公众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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