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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通知:清理注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发布时间:2017-08-11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字体大小[ ]

  原标题:两部门印发《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促进市场主体退出便利有序

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近年来及时有效清理不合格的市场主体,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据统计,2017年上半年各地共吊销企业45.6万户,截至7月底全国共有19.02万户企业进行了简易注销公告。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但市场准入高效便捷的同时,退出渠道仍然不畅。具体表现为注销企业程序复杂、耗时较长,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过多,挤占社会资源,增加行政成本,企业数据失真。

对此,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商总局还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决定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为推动“放管服”改革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开展,更好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近日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企业登记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各地坚持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基本原则,通过优化注销流程、减少申请文件,深入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中国企业网摘编 崯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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