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任强)“我没有文化,大字不识一个,要不是法官替我们着想,我脊柱上的钢板还不知道什么时间能取出来,真心的感谢你们!”1月17日一大早,赛某夫妇拿着从法院领取的执行款,在阿瓦提县法院执行法官的办公室表达了内心的感激。
2014年8月张某与艾某签订了一份家庭住宅楼承建工程合同,合同签订后由居某组织施工,居某因人数不够便雇请赛某做小工。同年9月5日赛某在提砂浆过程中,由于简易脚手架固定不牢,导致其不慎跌落至地受伤,后双方因医疗费及赔偿问题引起纠纷而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除张某履行了赔偿义务外,艾某因外出务工下落不明、居某因家庭确实困难,致使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考虑到赛某的身体状况及二期取出脊柱钢板日子临近的实际情况,承办人多次召集艾某的父亲和何某做执行和解工作,讲明钢筋在车某身体中若不及时取出钢板将带来的危害和产生的后果及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自觉履行将面临法律后果,通过耐心细致地辩法析理,最终感化了被执行人及其亲属,艾某的父亲主动代位履行了赔偿义务,而张某也帮助居某垫付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赔偿义务。
今年以来,阿瓦提县法院执行干警紧紧围绕“三个尽量”开展工作,融情于执、用心于执、用脑于执,积极、认真地开展执行工作,有效化解了一批旧存疑难案件,在有效实现当事人权利的同时,更彰显了法律的威信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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